■ 觀察家
  暴恐活動以鬧市民眾為目標,追求純粹的恐怖效應,要明確基層民警應成為反恐主體,同時要深挖幕後的操縱者,對暴恐活動的整個鏈條進行全面打擊。
  廣州市警方昨天發佈通報,稱當天上午11點30分,廣州火車站廣場有人持刀砍傷過往旅客,造成6名群眾受傷,警方開槍擊中一名持刀疑犯。
  這起事件是否屬於暴恐活動,還有待警方調查。而同日發佈的中國首部國家安全藍皮書《中國國家安全研究報告(2014)》指出,在國際恐怖活動呈反彈之勢的背景下,2013年中國境內恐怖活動再次呈高髮狀態,並呈現新特點。
  從昆明火車站的暴恐案,到最近烏魯木齊火車站暴恐案,的確可以發現暴恐活動的一些新特點。南疆等地過去的暴恐活動,往往是針對政府機構、公安機關等公權部門,但隨著反恐力量的增強,暴恐分子得手率不高,近來開始以鬧市民眾為目標,追求純粹的恐怖效應。這些地方通常人流集中、防範困難,暴恐分子一旦得手,會造成恐怖氣氛的蔓延。
  鑒於這種新特點,首先要明確基層民警應成為反恐主體,不能僅依靠反恐突擊隊或者特警等。儘管專門的反恐力量,裝備和能力更有針對性,但暴恐活動的突發性質決定了,特警要趕到現場總會有時間差,如果不能第一時機、第一現場有效控制局面,就將失去主動權。這次廣州火車站民警及時開槍,就有效降低了傷亡,而及時控制嫌犯,也為下一步的偵破提供了必要條件。現在多地民警已經佩槍巡邏,這應該常態化,尤其是在人流密集的區域,要提高一線民警的應對能力。
  當然,要有效防恐,僅僅著眼於被“洗腦”的暴恐分子,會疲於應付,要對暴恐活動相關的各環節進行全面打擊。新疆烏魯木齊火車站暴恐案發生後,警方要求追查恐怖分子的10名家屬。追查之外,甚至應立法明確法律責任。不光是因為一些暴恐案呈現家族作案的特點,也可以通過這種方式對恐怖分子增強約束。
  俄羅斯已通過新法律,規定恐怖分子的親屬須為恐怖事件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。這值得我們借鑒,當然不是搞擴大化的“連坐”,而是要明確連帶責任,不能讓那些被“洗腦”的恐怖分子覺得一人作惡,家屬也能毫髮無損。
  更重要的是,要深挖幕後的操縱者,找到暴恐分子的“老底”,打擊恐怖運作鏈條的關節點。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已提出,要開展打擊暴力恐怖活動專項行動,整體謀劃、抓住要害,出重手、下重拳,堅決把暴力恐怖分子囂張氣焰打下去。
  在對暴恐活動立體打擊的壓力之下,一些人害怕被提前揪出來,會有垂死掙扎的心態。而一起暴恐活動被打壓之後,也有可能成為恐怖組織教唆“復仇”的藉口,使暴恐活動呈現接連出現的特征。所以,下一階段加強打擊暴恐活動的投入和力量,很有必要。
  □岳剛(反恐專家)
  相關報道見A19-A20版  (原標題:打擊暴恐:基層民警應成反恐主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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